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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太白湖新区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7-07-26

济宁市太白湖新区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采购人
   名称: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交通运输和港航局
   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市中区荷花路
   联系方法:(0537)Tel:2212923;Fax:2212905;Email:beihujtj@163
 二、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山东同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济宁市任城区金宇路1号5#楼2F
   联系方法:(0537)Tel:3236123;Fax:3236123;Email:sdtcxmglzx@163.com
 三、采购项目概况
   名称:济宁市太白湖新区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
   项目编号:BHCG2017-0050
   采购内容:

品目代码品目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备注
D0106发光标志、铭牌1本预算工程为济宁市太白湖新区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工程分为栗河-陆桥、倪庙路、崔院路、后石路-东外环、接石线、罗场-3号井货运公路、北三-文化路、文化路、泗河桥及新闸小学共十个地段的防护工程,主要内容包括防撞护栏、示警桩、道口桩、路面标线、标志牌、减速丘等防护设施的施工。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为济宁市太白湖新区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主要内容包括防撞护栏、示警桩、道口桩、路面标线、标志牌、减速丘等防护设施的采购及安装。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项目说明。
 四、项目预算:143.5152万元,其中,预算资金143.5152万元,借贷资金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Ⅰ)《采购法》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Ⅱ)其他法律、法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Ⅲ)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安装能力;
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从其规定);
3、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报价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3.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3.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4、供应商必须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须在本单位注册)并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截止到开标当日,供应商(含法定代表人)未被各地人民法院、税务等国家行政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或诚信黑榜。(报价单位不必提供证明);
9、供应商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获取谈判文件
   (一)时间:2017年7月26日14时0分至2017年8月2日15时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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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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