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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钢产业升级及宣钢产能转移项目厂前区超声波热量表及外网超声流量计招标公告
2019-12-13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钢产业升级及宣钢产能转移项目招标人为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厂前区超声波热量表及外网超声流量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招标编号:HBCT-190462-049;

2.1.2项目名称:河钢产业升级及宣钢产能转移项目厂前区超声波热量表及外网超声流量计;

2.1.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

2.1.4交货地点:河钢产业升级及宣钢产能转移项目现场招标人指定地点。

2.1.5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内知名品牌水平;

2.2招标范围:厂前区超声波热量表及外网超声流量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超声波热量表、超声流量计生产商或代理商;2、投标人为制造商,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且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应的风险,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3、投标人为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且须具有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且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应的风险;(所代理的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4、投标人需提供生产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5、投标人需提供生产商所投产品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3.1.2财务要求:1、投标人为制造商:应提供制造商近3年(2016-2018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意见页、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2、投标人为代理商:应提供制造商近3年(2016-2018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意见页、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并提供代理商近3年(2016-2018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意见页、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3、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财务报表,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附最新的财务报表说明)。

3.1.3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2月14日至2019年12月20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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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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