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3-5-15 19:0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莺歌海镇新一、新二居委会连片村庄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设计)(项目编号:ldzw20230515010)已由乐东黎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乐发审立字〔2022〕36号、乐发审研字〔2022〕19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乐东黎族自治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乐东县莺歌海镇
2.2项目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建设范围主要为莺歌海镇新一、新二居委会及制盐社区、动力社区。主要建设内容有: (1)污水泵站工程:拟建污水提升泵站5座,污水压力管PE管(dn110)1772米,污水压力管PE管(dn225)6600米,破除路面恢复7920平方米。 (2)污水收集管网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污水管PVC-U(dn160)31109米,HDPE 双壁波纹管(DN200)15440米,HDPE 双壁波纹管(DN300)8627米,HDPE 双壁波纹管(DN400)2598米,尾水收集池1914座,塑料检查井1664座,破除路面恢复40425平方米。 (3)本项目对黄流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扩容改造,配套安装2000m³/d 的设备,将处理能力扩容至4000m³/d。。招标控制价1,386,800元。
2.3计划 工期(服务期):9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
标段1: 标段名称: 莺歌海镇新一、新二居委会连片村庄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设计);标段编号: ldzw20230515010001;标段类型: 设计;控制价:1386800.0000
2.5招标范围:
标段1: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后期施工配合服务等工作(具体以双方签订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约定为准)
2.6质量要求:
标段1:符合现行国家和行业规范的规定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具备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或以上资质的投标人)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3.2 标段1: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各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2)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3)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3.5“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23年05月16日 08时00分至2023年05月22日 18时00分,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2 标段1(标段名称:莺歌海镇新一、新二居委会连片村庄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设计)):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提供选择 不含 图纸),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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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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莺歌海镇新一、新二居委会连片村庄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2023-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