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水利部水文局(水利信息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监测站巡测仪器设备购置第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监测站巡测仪器设备购置第二标段
项目编号:OITC-G17032423-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窦志超
项目联系电话:010-68725599-844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水利部水文局(水利信息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2号
联系方式:010-6320702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窦志超010-68725599-8447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67号银都大厦15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资金来源:中央预算资金
2、项目概况: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达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发改投资[2015]1282号)和水利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水总[2015]250号)基本同意报送的项目初步设计,工程总体建设任务为:建设国家地下水监测中心1个、流域中心7个、省级(含新疆建设兵团)监测中心和信息节点63个、地市分中心280个;监测站点共计20401个、相应配套地下水位信息自动采集传输设备20401套等;该工程总投资为222218万元,其中水利部门110262万元,监测站点10298个。
本标段的建设内容为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的一部分,即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监测站巡测仪器设备购置第二标段,投资金额为 367.65万元。
6、招标内容及时间要求:
本次招标主要内容:为新建监测井、改建监测井、流量站购置巡测仪器设备,包括:地下水采样器(贝勒管)1405个、便携式水质分析仪201个。
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下述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标段只接受国内生产设备。(3)投标人的经营范围应是符合本次投标要求(产品)的、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必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投标人若为代理商,还需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授权书。(4)投标人提供的便携式水质分析仪、地下水采样器应分别是完全一样的产品。(5)投标人应提供合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按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期限,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6)投标人应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及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14年7月26日至2017年7月26日)内无行贿受贿和犯罪记录的证明。(7)投标人2017年7月26日之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具备投标资格,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不具备投标资格。具体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名单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67.6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7月26日 09:00 至 2017年08月10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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