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ZB2019-12-3102-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九台电厂污泥掺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服务招标人为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九台电厂污泥掺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服务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九台电厂2.2招标范围:投标方负责华能九台电厂污泥掺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试验、调研、报告等支撑材料,环评报告通过吉林省环保厅审核批复。
2.3服务期:30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款
3.1.1投标人须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对于已在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对于未在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3.2专项条款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公司在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至少9人。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近三年(自2016年1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业绩至少1项(中标通知书或者项目合同复印件)。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且具有高级职称。
3.2.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企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标。登陆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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