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采购项目名称:唐河县人民法院语音转换系统及档案室智能密集架设备采购项目 | ||||||||||||||||
| 二、采购项目编号:2019-11-30 | ||||||||||||||||
| 三、项目预算金额:1060000元 | ||||||||||||||||
| 最高限价:106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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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采购需求(包括目标、标准、数量、规格、服务要求、验收标准等) | ||||||||||||||||
| 采购项目编号:THGGZY-ZCGK2019-089; 4.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4.3质量要求:合格,并同时达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 4.4标段划分及各标段采购内容: 根据项目需要,本项目共划分为二个标段 一标段:语音转换系统及相关配套设施(详见参数) 二标段:档案室智能密集架及相关配套设施(详见参数) | ||||||||||||||||
|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
|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 | ||||||||||||||||
|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 ||||||||||||||||
| 6.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与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相关规定的条件。 6.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均可参与,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需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 6.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6.5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注册不足一年的以注册时间为准); 6.6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提供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或缴税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或社保缴费记录); 6.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开标时提供相关网站查询截图】,查询信息应包含法人、法定代表人。 6.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 ||||||||||||||||
| 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否 | ||||||||||||||||
| 八、获取招标文件 | ||||||||||||||||
| 1.时间:2019年12月17日至2019年12月24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唐河县人民法院-唐河县人民法院语音转换系统及档案室智能密集架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9-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