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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鑫叶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智能报销及资金监管系统建设招标公告
2023-05-21

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 福建鑫叶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现对智能报销及资金监管系统建设(招标编号:闽联审厦招[2023]034号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1.招标主要内容:

合同包

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

交付期

1

智能报销及资金监管系统建设

智能报销及资金监管系统建设,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整个项目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系统开发,并在4个月内完成试运行及验收。

说明:投标人必须对同一合同包中的全部货物与服务进行投标,不得仅对同一合同包中的部分货物或服务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本次招标,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有效投标人,凡是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可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3.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2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3投标人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提供一份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4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无行贿行为承诺书”

3.5一个投标人针对每个合同包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供应商;

(2)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投标人应提供投标单位所在地区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布的企业股权结构情况及企业高管人员(如公司董事长、董事、总经理、执行董事、财务负责人、监事,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信息查询网页打印件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不得转包或分包。

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基本资格证明材料如为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凡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05月19日至2023年06月02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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