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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国家级发电设备研究中心研发基地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2023-05-22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国家级发电设备研究中心研发基地建设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备案编号:JL0100G23020

招标编号:HTCL-ZB-236054

1. 招标条件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国家级发电设备研究中心研发基地建设项目已由相关单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哈尔滨汽轮机厂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国拨资金及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拨资金86%,企业自筹14%,招标人为哈尔滨汽轮机厂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国家级发电设备研究中心研发基地建设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哈尔滨汽轮机厂有限责任公司院内

2.3建设规模:本期项目主要新建建筑物为新能源装备试验中心、发电设备研发中心、门卫及冷却水池等,新建建筑总面积为16308.85平方米。其中,在新能源装备试验中心试验车间北跨设置设50/10t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和20/5t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各一台,南跨设置设20/5t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一台。

2.4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监理工作全部结束止。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最高投标限价:103.62万元。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并按《关于加强工程监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黑建规范〔2018〕1号)有关规定执行。总监理工程师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企业为其缴纳连续三个月(2023年1月至2023年3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现场监理组织机构成员满足《关于加强过程监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黑建规范【2018】1号)有关规定,必须满足最低配备人员,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承诺。

3.4信誉要求:

(1)投标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2)投标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理工程师至投标截止日期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本项目将按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1年度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和总监理工程师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的通报"哈住建发〔2022〕14号文件执行,名录内被限制投标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将被否决(执行最新相关信用评价文件的截止日期同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后更新的信用评价文件不适用于本项目);

(4)根据《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责令哈尔滨市南方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179家企业限期整改的通知》文件,在责令期限整改企业名单内的监理企业且未经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确认整改完成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18时00分至2023年5月29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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