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ZB2019-12-3131-01)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昭旭能源产业园区九台电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九台电厂新能源通勤班车租赁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私有资金0万元;境外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九台电厂新能源通勤班车租赁服务项目服务范围:1)长春市区内接送站;
2)市区至电厂人员通勤,单车座位数不少于46坐;电池容量226度电以上(电厂提供电源、充电桩由中标单位自行安装)。
3)单程路线距离均为70公里,全年两台车辆每日各往返一次;
4)班车路线如下:
4.1自由大路线路班车:
(1)工作日每天6:45由长春林业宾馆(人民大街与自由大路交汇处)出发,经浦东路、世纪大街、洋浦大街、东方广场、高速公路至电厂。沿途经停站点接电厂员工上班,定点接送。
(2)工作日每天下午16:00由电厂出发,原路返回林业宾馆。
(3)周六、周日及节假日,由电厂返回后由东方广场、洋浦大街、自由大路、东环城路、珠海路、仙台大街、北海路、繁荣路至前进大街结束。
4.2北湖线路班车:
(1)工作日每天6:30由力旺康城小区出发,经鲁辉国际城、河东路、万科蓝山、中顺和苑后至电厂。
(2)工作日每天下午16:00由电厂出发,原路返回力旺康城小区。
(3)周六、周日及节假日,由电厂返回后由东方广场、吉林大路至平阳街结束。
4.3年度提供电厂大型活动用车10车次以内,每车次用车不高于200公里(如工会活动、体检等用车)
服务期限:3年(2020年2月11日--2023年2月10日)。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九台电厂新能源通勤班车租赁服务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投标人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具有道路运输许可证。
3.2.2 资格能力要求:无。
3.2.3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3.2.4业绩,至少提供一份服务期包含2018年度全年的运输服务合同(提供合同影印件,包含首页、服务起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时间以合同中服务内容页的时间为准,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5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12月18日9:00起至2019年12月23日17:00止。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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