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银行银商平台项目-新信贷对公信贷中台开发实施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开征集公告
1.采购条件
中原银行银商平台项目-新信贷对公信贷中台开发实施项目已经审批,采购人为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河南省政通招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对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向社会公开选择供应商。现欢迎合格的潜在供应商参与磋商。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原银行银商平台项目-新信贷对公信贷中台开发实施项目
2.2 磋商内容及范围:为配合中原银行银商平台改造,更好地支持业务发展,我行拟在现有信贷系统基础上拓展优化功能,建设范围包括:应收账款质押池融资产品创设、商票e贷全流程线上化产品创设功能。
2.3 项目期限:供应商入场后6个月完成系统上线。
2.4运维服务期:12个月。
2.5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清晰扫描件);
3.2 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含财务报表),或提供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及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3 供应商应具有合格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认证证书或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ISO20000认证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
3.4 供应商应具有专业项目管理人员、技术团队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提供承诺函);
3.5 供应商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保凭证及完税凭证)。
3.6 供应商须至少提供两份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在国有五大银行或全国性股份制银行或城市商业银行实施同类型项目或信贷管理系统等银行重要信息系统的项目实施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标的页,合同签署页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
3.7 出具承诺书,承诺供应商近三年在经营中未出现严重违约、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对客户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3.8 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即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查询相关主体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查询时间为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查询结果截图应显示查询时间,查询相关主体: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3.9 供应商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刑事案由→贪污贿赂→行贿的查询详细页面。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2019年1月1日以来,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被取消磋商资格。(查询时间为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查询结果截图应显示查询时间,查询相关主体: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3.1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供应商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查询结果截图应显示查询时间)。
3.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5月26日00时00分至2023年6月1日18时00分。
4.2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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