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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汕头海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潮阳区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供热管网工程项目厂外部分补充保温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2019-12-19
华能汕头海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潮阳区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供热管网工程项目厂外部分补充保温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9-12-217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汕头海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潮阳区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供热管网工程项目厂外部分补充保温材料招标人为华能汕头海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汕头海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潮阳区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供热管网工程项目厂外部分补充保温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1、项目概况:华能汕头海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东南角洪洞村,厂址西北向距潮阳区约8km,东北向距离汕头市中心区约23km(经深汕高速公路)。厂址三面环山,东南向临海,北距汕头市23km。电厂总规划容量为6×1000MW 机组,其中一期规划容量为4×1000MW 机组,本项目机组容量为2×1036MW,已正式投入商业运行。
华能汕头海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容量为2×1036MW等级燃煤机组,本工程三大主机采用东方电气集团公司产品,汽轮机为超超临界、一次中间再热、单轴四缸、冲动凝汽器式。汽轮机主蒸汽压力为30MPa,主、再热蒸汽温度为620℃,低压缸排气背压为9.6kpa;最终给水温度为302.9℃。
2、招标范围:玻璃棉及其制品3项 约1748立方米(详见技术规范书)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0天 内交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对于已在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对于未在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 专项条件:
3.2.1 资质要求:(1)投标人提供的高温玻璃棉产品需通过中国环境标志(绿色十环)认证,或具有GREENGARD绿色卫士认证及UL安全认证(两个证书)。(2)投标人若非高温玻璃棉产品及硅酸铝针刺毯制造商,须提供高温玻璃棉及硅酸铝针刺毯制造商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个及以上的高温玻璃棉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所提供的制造商业绩可做为投标人业绩。
3.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可登陆电子商务平台电子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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