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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江油市税务局劳务派遣服务公开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2019-12-20
国家税务总局江油市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江油市税务局劳务派遣服务公开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江油市税务局劳务派遣服务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四川蜀江中采招(2019)005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四川蜀江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江油市税务局委托,拟对国家税务总局江油市税务局劳务派遣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四川蜀江中采招(2019)005号

二、招标项目:国家税务总局江油市税务局劳务派遣服务

三、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

四、招标项目简介:国家税务总局江油市税务局劳务派遣服务采购供应商一名。预算控制价每年人民币335万元/年(其中固定费用322.6880万元/年,项目固定费用指由采购单位每年支付给劳务派遣人员费用合计数,包括聘用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五险,税金等,固定费用不参与报价竞争;管理费暂按57人,180元/人/月*12个月计算,合计12.3120万元,管理费用高低由供应商自行确定,不超过总限价前提下报价有效)。服务期限二年。合同按年签订,第一年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第二年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止。(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见第五章):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根据招标项目提出的特殊资质要求: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保证金的缴纳凭证或者投标保函,附开户许可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供应商应符合财政部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全面查询在本项目发售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的信用记录。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2、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在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以内的。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19年12月20日至2019年12月26日上午09:00-11:40,下午13:0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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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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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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