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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管道磁性腐蚀产物在线处理及智能取样装置研发招标公告
2023-05-29

项目信息
GP-YF-CBZB-2023-015
天然气管道磁性腐蚀产物在线处理及智能取样装置研发
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标段包信息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采办方式
1
GP-YF-CBZB-2023-015/01
天然气管道磁性腐蚀产物在线处理及智能取样装置研发
公开招标

公告信息
天然气管道磁性腐蚀产物在线处理及智能取样装置研发

2024年8月30日

目前黑粉成因及运移预测机理暂不清晰,国内对天然气管道存在黑粉问题处理手段较为单一,除了通过增加清管频率暂无有效处理手段或工具。随着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的成立,中国海油下辖天然气管网与国家管网互联互通深度融合,双方气量交接关于气质问题亦不可避免。 本项目通过对黑粉在天然气管道内运移预测模拟及在线监测取样装置的研发实现对天然气管道内黑粉的精准预测,同时通过天然气管道黑粉处理专用设备研发实现对管道运行过程中气流携带黑粉颗粒的高效捕集,进而实现对天然气管道及场站现有过滤分离器更换频率/周期的优化,为天然气管道高效运行及下游用户气质的稳定提供保障。
北京市
企业自筹
100%
已落实
1.营业执照要求: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2.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省部级或以上的油气储运或流体过滤与分离重点实验室或石化装备研究中心。 3.业绩要求: 投标人需同时满足: 1)近5年(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具有1份合同,合同中包含天然气管道流场仿真计算分析服务或设备流场仿真计算分析服务的内容; 2)近5年(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具有1份合同,合同中包含天然气管道运行优化或天然气杂质过滤分离评价分析或天然气杂质过滤分离设备研发的内容。 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列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和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合同文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签署时间页、盖章页、合同金额页、工作范围页和合同信息页。服务(货物)验收证明资料应为服务(货物)验收单或结算发票。 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验证上述信息的,视为无效业绩。 4.财务状况: 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短于三年的投标人,应提供自成立时起的财务报表。(若投标人2022年财务未完成审计,请按2019年-2021年的年份提供。) 若投标人为高校,仅提供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 5.其他 1)未按要求在开标阶段进行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评标阶段只评审开标阶段已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对在开标环节未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即使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也不认可并不再进行评审; 2)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资质需要在评标阶段通过权威网站查询的,以权威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已提供查询结果证明但未查询到的,可以澄清。招标文件中未明确要求通过权威网站查询的,以投标文件为准。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联合体投标应当由牵头人购买招标文件。
2023-05-29 到 2023-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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