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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八里庄街道办事处八里庄地区优化营商环境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9-12-23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八里庄街道办事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八里庄地区优化营商环境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八里庄地区优化营商环境项目

项目编号:CYCG_19_1857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名称:八里庄地区优化营商环境项目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八里庄地区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八里庄地区优化营商环境项目

采购总预算金额: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

本招标项目的服务期限:12个月

招标范围、用途及简要技术要求 :为进一步提升八里庄地区营商环境,助力地区经济发展,拟聘请第三方公司开展八里庄地区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通过对八里庄地区楼宇及企业信息进行全覆盖采集,搭建基础信息名录库,深入分析数据信息,定期形成分析报告。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自承担经济与法律责任,具有满足开展服务能力要求的独立法人,包括企业或社会组织; 3、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中查询记录显示有行贿犯罪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报名及开评标期间,由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相关记录,如不满足公告要求,采购人将拒绝供应商报名或投标);4、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报名及开评标期间,由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相关记录,如不满足公告要求,采购人将拒绝供应商报名或投标);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集团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7、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2月23日 09:30至2019年12月30日 15: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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