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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江西分公司江西清能柴桑新塘、新合项目外送线路可研及专题报告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2023-05-29
【华能江西分公司江西清能柴桑新塘、新合项目外送线路可研及专题报告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来源:电子商务平台
发布时间:2023-05-29

 


华能江西分公司江西清能柴桑新塘、新合项目外送线路可研及专题报告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5-1-185)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江西分公司江西清能柴桑新塘、新合项目外送线路可研及专题报告编制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江西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华能柴桑区新塘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地位于九江市柴桑区新塘乡境内,拟利用王家村、四华村、石坡岭、艾家垄、雷家垄、李家埠等区域附近坑塘水面及少数山地面安装光伏组件建设光伏电站,总占地面积约2545亩,建设容量为100MWp,容配比1:1.35,交流侧容量为74.07MWp,最终容量以电网公司批复为准。项目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的设计方案,全站共分成26个3.2MW光伏发电单元。每个3.2MW光伏发电单元接入245串组件,10台320kW逆变器,每台逆变器接入24~25串光伏组串。每个3.2MW发电单元配置1台3.2MVA华式箱变。项目场址中心点坐标为北纬29.6693°,东经115.7272°。新建 5 回 35kV 集电线路,预留2回35kV 集电线路间隔以便新合接入,并以1回110kV线路接入110kV狮子变110kV母线,线路长度约13km。最终接入系统方案以电网公司批复为准。

华能柴桑区新合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地位于九江市柴桑区新合镇境内,拟利用王家村、四华村、石坡岭、艾家垄、雷家垄、李家埠等区域附近坑塘水面及少数山地面安装光伏组件建设光伏电站,总占地面积约 785 亩,建设容量为 30MWp,容配比1:1.35,交流侧容量为22.22MWp,最终容量以电网公司批复为准。项目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 的设计方案,全站共分成 7 个 3.2MW 光伏发电单元、1 个 1.6MW光伏发电单元、1 个 0.8MW 光伏发电单元。每个 3.2MW 光伏发电单元接入 250 串组件,10 台 320kW 逆变器,每台逆变器接入 25串光伏组串;每个 1.6MW 光伏发电单元接入 125 串组件,5 台 320kW 逆变器,每台逆变器接入 25 串光伏组串;每个 0.8MW 光伏发电单元接入 50 串组件,2 台 320kW 逆变器,每台逆变器接入 25 串光伏组串。每个 3.2MW、1.6MW、0.8MW 发电单元分别配置 1 台 3.2MVA、1.6MVA、0.8MVA 华式箱变。光伏容量经逆变后就地升压至 35kV, 9 台升压变高压侧经并联后以 2 回电缆线路经地埋或架空线路敷设至新塘新建 110kV 升压站 35kV 开关柜,线路长度约5.27km。项目场址中心点坐标为北纬 29.6693°,东经 115.7272°。最终接入系统方案以电网公司批复为准。

招标范围:完成华能柴桑区新塘光伏发电项目110kV送出工程、华能柴桑区新合光伏发电项目35kV送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可研阶段专题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需经招标确认的第三方单位进行评审,并取得评审意见。外送线路工程具备开工条件必须取得的相关专题及支持性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取得外送线路路径协议、编制《外送线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核准申请报告》、《地质灾害评估报告》、《项目路径选线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安全预评价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专题及压覆矿产等相关支持性文件;涉及林地的还需编制《林地使用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取得《林地使用审核同意书》及办理采伐证;协调审批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上述报告进行审查,承担审查费;取得审批主管部门对以上报告的审批文件。其内容、深度和要求应满足国家及江西省、九江市有关规定。并取得项目外送线路核准批复文件。

服务期要求:自招标人提交完设计所需的资料后45天内,中标人提交6份可研阶段专题报告及支持性文件,最终取得本项目外送线路核准批复文件后,完成本次技术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3.2.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今) 应至少具有1个110KV及以上等级外送线路可研报告编制或设计或可研勘察设计一体化业绩(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封面、服务内容页、合同签署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5月30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06月06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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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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