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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零散井CNG回收项目天然气增压撬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2023-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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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3年5月29日

    1.招标条件

    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委托,对龙禹天然气零散井CNG回收项目撬装设备采购预案所需天然气增压撬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30606-2399-6583-B1

    2.项目内容:龙禹天然气零散井CNG回收项目撬装设备采购预案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物资数量计量单位备注
1天然气增压撬\进气压力 3-20MPa 排气压力 25MPa 排气量 50000Nm3/d4.00包1-分包1

    3.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供货商承诺在制造前,提供制造图纸及技术文件至采购方进行审查。

    3.1.7 供应商书面承诺井口CNG撬装设备的设计和制造以技术规格书为基本要求;所提供的设备及附件具有正确的设计,满足规定的设计和使用条件,满足当地有关的健康、环境和安全法规。

    3.1.8 供应商书面承诺技术文件中的任何遗漏都不作为解除供货商责任的依据。即使供货商符合本规格书的所有条款,也并不解除供货商对所提供的设备及附件应当承担的责任。

    3.1.9 供货商承诺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并具备提供长期技术支持的能力。

    3.1.10 供货商提供近三年来井口CNG撬装设备的实际应用业绩证明(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合同和发票,发票必须经“供应商发票”模块校验方认可纳入评审),并承诺未出现其他客户对质量投诉的情况证明其所提供的产品能够长期安全地运行。

    3.1.11 本次招标只接受生产商,集成商也属于生产商。投标人须提供与井口CNG撬装设备相匹配的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集成商须提供与井口CNG撬装设备相匹配的生产压力容器的厂家的制造许可证;同时承诺设备成橇满足安装便捷、检维修方便的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3年5月17日 11:30至2023年6月4日 9:30(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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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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