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学术报告厅智能声视同传系统 | |||||||||||
二、采购项目编号:郑财招标采购-2019-691 | |||||||||||
三、项目预算金额:2492721元 | |||||||||||
最高限价:2492721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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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采购需求(包括目标、标准、数量、规格、服务要求、验收标准等) | |||||||||||
4.1招标范围:学术报告厅智能声视同传系统的灯光系统、音频系统、LED显示系统、同传系统、录播监控系统、中央控制系统,提供设备清单表内设设备安装、线路施工、设备调试、系统售后; 4.2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4.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4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并验收合格; 4.5标段划分:本次采购项目划分1个标段; 4.6 验收标准:现行国家或行业规定的验收标准; | |||||||||||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 |||||||||||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 |||||||||||
6.1 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6.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信誉要求: 6.2.1提供企业在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起,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若发现供应商具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6.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信息为准,投标时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此网站截图); 6.2.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6.2.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包括单位行贿罪查询、法定代表人行贿罪查询、授权委托人行贿罪查询),并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以查询结果为准。 6.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否 | |||||||||||
八、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19年12月24日至2019年12月30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学术报告厅智能声视同传系统-公开招标公告
2019-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