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平桂城区范围内回建安置地土地价格评估服务项目(西湾辖区)
项目编号:PGZFCG2019F145
一、采购项目内容
采购范围 土地价格评估服务项目(西湾辖区)服务,对象为平桂城区范围内回建安置地。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建设规模 本采购项目平桂城区范围内回建安置地土地已由贺州市平桂区财政局以《贺州市平桂区财政局关于落实平桂城区范围内回建安置地土地评估费用的意见(2019)-738号》下达项目资金;采购人(项目业主)贺州市平桂区西湾街道办事处。该项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2.工作内容 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标准编制《土地价格评估报告》。本采购项目评估对象一共13个点,名称如下概述: 评估对象 名称 1 电厂路回建地安置点 2 平桂区东环路集中回建安置区 3 平桂区平高项目回建地 4 平桂新城桂花园项目回建安置地(二期) 5 平桂区工业大道项目回建安置地(上宋村委旁) 6 防洪堤回建地安置地 7 平桂新城一期项目回建地安置点 8 117亩保障性住房回建地安置点 9 上宋村回建地安置点 10 平桂区人民医院项目回建地 11 大王庙回建地安置点 12 西湾大道B段回建地安置点 13 公园南二路项目回建地 3.工作服务期 ◆节点服务期,在取得相应阶段的成果下,允许各子项建设工程相应专题技术服务工作服务期同步交叉进行:自《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提交并通过发包人审核的《土地价格评估报告》。 ◆配套服务期:从《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各子项建设工程相应专题技术服务的《成果文件》取得该专题技术服务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或备案登记证)》之日止(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策法规变动,不再进行审批(或备案)制的,对应阶段的专题技术服务《成果文件》审定要求则相应变更为取得发包人的《定稿意见函》),期间每自发包人发出《异议函》之日起3个日历日内提交相应答疑(澄清)意见或修订意见稿送其审核。 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二、开标时间:2019年11月15日 10: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名称内容 | |
采购合同编号 | PGZFCG2019F145 |
采购合同名称 | 平桂城区范围内回建安置地土地价格评估服务项目(西湾辖区)(PGZFCG2019F145)的合同 |
采购项目编号 | PGZFCG2019F145 |
采购项目名称 | 平桂城区范围内回建安置地土地价格评估服务项目(西湾辖区) |
采购人(甲方) | 贺州市平桂区西湾街道办事处 |
供应商(乙方) | 广西华源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
采购预算金额(万元) | 26 |
采购合同金额(万元) | 25.7 |
采购合同签订日期 | 2019年12月06日 |
采购合同公告日期 | 2019年12月25日 |
采购代理机构 | 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中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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