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
1.1.1项目名称:禄劝县发展改革和经济贸易局2019年、2020年冬春期间救灾物资采购(大米)
1.2.1项目编号:TPZB-KM-2019-194
1.2采购内容:
1.2.1采购预算:1700000元;
1.2.2采购数量:320吨;
1.2.3采购品种:国标二级粳米;
1.2.4技术规格:按每25公斤一袋,织塑袋封装;
1.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和招标人的质量要求;
1.2.6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工作日内;
1.2.7供货地点: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各乡镇(采购人指定地点)。
1.3.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并具备下列条件:
1.3.1投标人必须是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含与本项目生产或供货的业务;
1.3.2具备有效的粮食收购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
1.3.3提供近三年(2016--2018)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财务 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1.3.4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近三年内(2016年1月1日至今)完成一个及以上大米供货业绩,业绩应附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
1.3.5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3.6本项目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提供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1.3.7投标人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任意3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费凭证);
1.3.8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且承诺三年内未发生质量事故;
1.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2、采购文件的获取:
2.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12-25 09:51至2020-01-01 23:59(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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