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上海公司浦东局2023年浦东新区教育城域网升级改造项目工程监理集中招标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上海公司浦东局2023年浦东新区教育城域网升级改造项目工程监理集中招标,招标编号:TM-DXZB20230485,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电信局。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1工程规模:本项目总投资估算4777.77万元,预估监理费用86.656万元(不含税价格),工程编号:23SH000716、23SH000710、23SH000702、23SH000719、23SH000718、23SH000717,工程名称:2023年配合浦东新区教育城域网升级改造OTN项目、2023年浦东教育城域网核心侧升级改造项目、2023年浦东教育城域网接入侧升级改造项目、2023年浦东教育城域网升级改造配套电源空调项目、2023年中国电信上海公司5G定制网浦东教育5G专网UPF建设项目、2023年中国电信上海公司5G定制网浦东教育5G专网安全配套建设项目,实施地域:上海电信浦东局所属区域。
1.2招标范围:中国电信上海公司浦东局2023年浦东新区教育城域网升级改造项目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内容为浦东新区教育城域网升级,包括大网核心测34+4个汇聚核心设备升级,大网20根OTN传输,临港数据中心设备及862个学校侧的设备安装,配套局房的电源空调扩容,5G专网UPF和防火墙的建设提供施工监理服务,具体包括:
工程编号 | 工程名称 |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
23SH000716 | 2023年配合浦东新区教育城域网升级改造OTN项目 | 对OTN一平面网络光层重构系统共扩容10条100G波道,配置20块100G支线合一板,并按需配置相应机架和子架。对OTN二平面系统共扩容10条100G波道,12块100G支线合一板,配置4块200G支线合一板,并按需配置相应机架和子架。共扩容20条100G波道,以满足浦东新区教育城域网100G业务OTN承载需求 |
23SH000710 | 2023年浦东教育城域网核心侧升级改造项目 | 新增4台核心路由器和34台汇聚路由器。要求本工程新建、扩容和改造的软硬件支持IPv4/IPv6双栈功能 |
23SH000702 | 2023年浦东教育城域网接入侧升级改造项目 | 新增2台内网汇聚路由器、2台出口防火墙、2台出口交换机、2台流控设备、2台上网行为审计设备以及2台VPN接入设备;1台DNS设备、2套IPv6地址管理和审计设备、2台IPv6/IPv4转换设备、1套网络安全日志审计系统、1套SDN控制器;862台万兆出口路由器和448台万兆出口防火墙。要求本工程新建、扩容和改造的软硬件支持IPv4/IPv6双栈功能 |
23SH000719 | 2023年浦东教育城域网升级改造配套电源空调项目 | 配合浦东教育城域网升级改造,在大团局传输机房安装1台PDF为新增机架供电,并将现有1套-48V直流系统进行更新(系统后备蓄电池组利旧使用);在高行局二层传输机房安装1台制冷量≥30kW上送风专用空调和2台制冷量≥12.5kW柜式空调 |
23SH000718 | 2023年中国电信上海公司5G定制网浦东教育5G专网UPF建设项目 | 在浦东教育临港信息大楼VDC机房部署1套独享UPF。 |
23SH000717 | 2023年中国电信上海公司5G定制网浦东教育5G专网安全配套建设项目 | 在浦东教育临港信息大楼VDC机房部署一对防火墙,满足数据安全的需求。 |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监理”品类确定;“监理”品类属于“充足供应源市场”,供应商处理原则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规则明细》中“在充足供应源市场的禁限制期和处理措施”执行。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服务期限:接到建设单位开工书面通知后460个日历日内完成。
1.4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和份额。
★1.5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要求,详见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6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监理费用折扣最高为90.00%(不含90.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及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能力: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①投标人为独立法人:
A.投标人非事业单位的,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本或副本和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须提供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B.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则须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②投标人为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的,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2资质要求:
须具有第①项或第②项资质:
① 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 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通信工程监理资质乙级及以上。
2.3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公告发布前一日已签订的同类型(通信工程)项目监理业绩至少3份(数量以合同数量计算),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
【1、业绩证明材料可提供单项合同或框架合同:
(1)如为单项合同,须同时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及相应的任意1份发票扫描件和发票查验明细截图;以上材料任意一项缺漏,视作为未提供该项证明材料。
(2)如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和框架合同下任意一个订单及与订单相对应的任意1份发票扫描件和发票查验明细截图;以上材料任意一项缺漏,视作为未提供该项证明材料。
2、合同关键页扫描件:
(1)如为单项合同,合同关键页中应包括项目名称、金额页、合同签订日期页、签字盖章页等。
(2)如为框架合同,框架合同正文关键页中应包括项目名称、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框架合同正文或订单应体现签订日期(若框架合同正文体现签订日期,根据合同正文签订日期计取;若框架合同未体现签订日期,根据提供订单所体现的最早签订日期计取)。
3、发票须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并完整截图。若发票内容无法证明与单项合同或订单的对应关系,可在提供发票的基础上另行提供结算单等证明材料进行佐证,对于模糊不清或网站查询无果或作废的发票不予认可。
4、业绩证明材料数量以合同数量计算。】
2.4人员要求(须提供缴费期为开标日期前三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材料):
2.4.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住建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通信工程)”(资质证书中的聘用企业为投标人);
2.4.2具备有效期内的通信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通信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上三类人证书企业名称应为投标人);
2.4.3具备与本批次各单项工程规模相适应的监理组人员数(含总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0人。
2.5信誉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不良经营行为,无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记录,须提供承诺函。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6月25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6月25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6月25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0)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1)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2)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6)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投标(应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投标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
2.8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6月6日8时30分至2023年6月1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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