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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邮区中心邮件处理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泉州邮区中心邮件处理外包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RWZB-2023-102。 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
2023-06-05

  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泉州邮区中心邮件处理外包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RWZB-2023-102。

  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具有良好信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且具备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能力的法人单位。

  明细

  描述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1、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2.无法提供财务报告的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投标人廉洁自律承诺书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提供的格式提供。

  联合体协议(若有)

  ①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

  4.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与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等无投资关系等情况的承诺函

  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投标文件正本的承诺函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服务经验

  非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备快递行业省级区域中心服务经验(指快件类分拣、封发、装卸、中转等处理外包服务项目),提供合同复印件。劳务派遣合同不计。

  若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投标,各联合体成员必须各自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

  处理服务供应商: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备快递行业省级区域中心服务经验(指快件类分拣、封发、装卸、中转等全环节处理外包服务项目),提供合同复印件。劳务派遣合同不计。

  设备服务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起,投标人具有合同累计金额2000万及以上(单项合同不得低于500万)快递分拣设备服务经验(需提供合同首页、金额页和签章页以及结算发票复印件,并愿意接受招标人复核原件)。

  4.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期限:自2023年6月5日起至2023年6月9日止,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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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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