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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公安局关于建设项目预算结算审计机构比选项目招标公告
2019-12-26
信阳市公安局关于建设项目预算结算审计机构比选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信阳市公安局关于建设项目预算结算审计机构比选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信财磋商采购-2019-124
三、项目预算金额:135万元

最高投标限价:按照文件设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折扣率报价,最高折扣率为100%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次采购项目落实中小微企业扶持、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五、项目基本情况

5.1项目地点:信阳市公安局(或采购人指定地点)

5.2项目概况:主要是针对基本建设和信息化建设项目经费在8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进行预算审计和结算审计,必要时,其他项目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委托进行预算审计或者结算审计。

5.3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三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5.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

5.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5.7入围家数:6家(实际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少于6家时,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后可以评审打分,直接推荐为入围供应商)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6.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响应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6.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6.1.2、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可以提供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6.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免缴税费企业可以提供注册地所属税务机关或社会保障机构出具的证明;

6.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6、2017、2018)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出具加盖公章的自证函;

6.2、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不含暂定)资质;

6.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需具有国家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原造价师注册证书),提供注册证书及社保证明;

6.4、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视为无效投标。响应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信用记录,提供三种类别的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6.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采购活动。响应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出具声明函件;

6.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出具没有组成联合体的声明函件,并加盖公章。
七、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7.1投标企业首先登陆“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xyggzy.gov.cn)”网站进行交易主体注册,然后按网站通知公告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和上传有关原件扫描件,根据通知公告有关办理CA数字证书的要求准备好CA办理所需资料,到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CA窗口办理CA数字证书,完成注册。
7.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xyggzy.gov.cn)”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并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领取”、“控制价文件领取”)内该项目是否有的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7.3.时间:2019年10月12日0时00分至2019年10月1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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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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