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连霍高速偃师沿线两侧护网内绿化工程 | ||||||||||||||||
二、采购项目编号:2019-12-20 | ||||||||||||||||
三、项目预算金额:8006474.35元 | ||||||||||||||||
最高限价:8006474.35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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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采购需求(包括目标、标准、数量、规格、服务要求、验收标准等) | ||||||||||||||||
1.工程名称:连霍高速偃师沿线两侧护网内绿化工程; 2.招标编号:偃师工施招标(2019)0232号; 政府采购编号:2019-12-20 3.建设地点:连霍高速公路东至巩义界,西至孟津界两侧护栏至防护网内(详见图纸); 4.资金来源及比例:企业自筹,100%; 5.项目概况:连霍高速偃师沿线两侧护网内绿化工程位于高速公路两侧护栏至防护网内,东至巩义界,西至孟津界,工程内容为:人工打坑、栽植、苗木运输、吊卸、绿化苗木养护以及机械清理等(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连霍高速偃师沿线两侧护网内绿化工程-北侧 二标段:连霍高速偃师沿线两侧护网内绿化工程-南侧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合格标准; 8.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9.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0.扬尘防护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11.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12.计划工期: 一标段计划工期:30日历天;养护期:1年; 二标段计划工期:30日历天;养护期:1年; 13.招标控制价: 一标段招标控制价为:4913742.14元; 二标段招标控制价为:3092732.21元; | ||||||||||||||||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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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 ||||||||||||||||
1.法人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统一社会代码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绿化相关内容; 2.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证书。须提供劳动合同和2019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有劳动保险机构加盖公章),出具无担任其他在建项目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职务承诺; 3.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须提供2016、2017和2018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投标文件中须附原件扫描件);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 4.税收和社保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信誉要求: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 6.其他要求: 6.1外省进豫企业须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 6.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6.4每个投标人可投任意一个或多个标段,但只能中取一个标段。 | ||||||||||||||||
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否 | ||||||||||||||||
八、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19年12月27日至2020年01月03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偃师市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连霍高速偃师沿线两侧护网内绿化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2019-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