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栾川县重渡沟杨庄村通组道路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3-06-16)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2023年栾川县重渡沟杨庄村通组道路(招标项目编号:2023-06-16),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统筹整合资金,招标人为栾川县重渡沟生态旅游建设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1700000元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支持自主创新产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luoyang.hngp.gov.cn/),进入网站通知公告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
(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有效的本企业注册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在其它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承诺格式自拟)。
(4)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需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相关的材料,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6)按照《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文件的要求,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需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无需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但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06月07日00时00分00秒---2023年06月13日23时59分00秒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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