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集团
新疆化工通勤车业务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19-12-26
新疆化工通勤车业务外包服务公开招标
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化工通勤车业务外包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190408505,招标人为神华新疆化工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神华新疆化工有限公司通勤车业务,满足甲方员工在办公地点往返于居住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乌鲁木齐市每趟次(往返)为110公里±5公里,米东区每趟次(往返)为85公里±5公里)的通勤业务需求;若中标,投标人须提供通勤用车8-12辆不等,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且车辆为宇通牌大客车,ZK6122HQ(客运B造型国五柴油合装),车辆尺寸为12000*2550*3840mm,白色,行驶公里数不得超过5000公里的新车。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2.服务期限:自合同开始执行之日起三年(具体期限以最终合同实际约定为准)。

2.3.服务地点:神华新疆化工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四通南路3222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税务局颁发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表或者给其他单位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或税务网站查询截图);

2)工商注册地在乌鲁木齐地区以外的投标企业必须在乌鲁木齐市注册分公司(含承诺中标后注册分公司,须提供书面承诺书,且分公司必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中标后所提供车辆必须为投标人名下“新A”牌照车辆;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市际或省际及以上包车客运资格;
4)投标人自有大型客车(50座以上)不少于10辆,且购车发票总价值不少于600万元人民币。(投标时提供机动车辆登记证书复印件和购车发票扫描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合同签订时间:2017年01月01日至今)一个及以上通勤服务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万;(投标时需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和由最终用户签署的至少一项下列文件:用户证明、业主表扬信,上述材料内容需含标的名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及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若投标人未按此要求提供业绩,其业绩为无效业绩);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其他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完成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投标人业务系统”,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9年12月26日 09时00分至2020年01月02日 18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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