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集采招标网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2019年低速电动车充电桩公开招标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2019-12-27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2019年低速电动车充电桩公开招标项目(第二次)(招标编号: 06-09-04A-2019-D-D18771C01 ),招标人为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采购智能充电桩1000套。

1.2 本项目预算:100万元(含税)。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5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或实际执行金额达到中标金额为止(上述以最先到达者为准)。

1.6中标人数量:本次招标中标人数量:1名,中标候选人数量:2名,按照综合得分进行排名,中标人的份额分配比例如下:综合排名第一的中标人分配100%份额。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年度报告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必须通过年检或提供已按相关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的证明或查询截屏(加盖公章)。

2.2投标人需提供2017年或2018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要求财务审计报告中的结论无保留意见。

2.3投标人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有效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或在国家税务局网站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中将查询结果截图),提供资质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同时提供为本项目开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书。

2.4投标人需承诺应答产品后期可接入铁塔平台。

2.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须出具承诺函):

a、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b、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c、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d、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投标产品需具有保险公司承保,提供不低于2000万设备责任险,提供相关承保证明。

2.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本项目禁止转包分包。

2.9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须为设备制造商或其授权的唯一代理商,制造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获取时间:2019 年12 月28 日09时00分至2020 年 1月 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请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