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景鑫招标有限公司受漳州台商投资区环境监测站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7年漳州台商投资区环境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分包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7年漳州台商投资区环境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分包项目
项目编号:FJJX(Z)2017-018-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吴
项目联系电话:0596-295876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漳州台商投资区环境监测站
地址:漳州台商投资区
联系方式:漳州台商投资区环境监测站 0596-676654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景鑫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吴 0596-2958769
代理机构地址: 漳州市胜利东路19号御泰大厦29D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凡有能力提供本谈判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报价人。报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报价人须知第3条规定的条件,且同时具备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2)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即可。(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报价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为报价代表参加报价时须提交);(5)授权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为报价代表参加报价时须提交,授权书必须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否则无效);(6)报价人须提供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月份);(7)报价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8)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报价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报价时须提供由报价人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报价文件技术商务标正本用原件,副本可用复印件);(10)报价人须提供合格有效期内的国家监督管理部门计量认证(CMA)证书;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注:以上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必须同时满足,若有一项审核未通过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按无效报价处理。提供的所有资格类文件资料应是有效、清晰。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否则无效,原件备查。评标委员会对报价人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仅负审核责任。即使报价人所提交的资格类文件通过了审核,在谈判过程中乃至确定中标人后,如发现报价人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仍可废除中标人中标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7年07月27日 08:30 至 2017年08月01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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