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南工业新城综合提档升级打捆工程项目-哈南十三路(哈南第八大道-哈南第十大道)慢行系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YSG2023(G)JCSS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一、招标条件
本哈南工业新城综合提档升级打捆工程项目-哈南十三路(哈南第八大道-哈南第十大道)慢行系统工程施工(招标项目编号:CYSG2023(G)JCSS0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专项债券和政府统筹投入,招标人为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哈南工业新城综合提档升级打捆工程项目-哈南十三路(哈南第八大道-哈南第十大道)慢行系统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其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企相符,并提供近 3 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2023年02月至2023年04月,并提供社保记录核查方式,未提供核查方式或核查结果不实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拟派其他项目组织机构人员要求为: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3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形。本项目将按照按照《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规定,如投标人被列入欠薪企业名单被通报,且未整改完成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投标截止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221.207.229.44:8881/zzcxqqjl.jsp公布的数据为准。)
3.4本项目将按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1年度哈尔滨市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有关情况的通报”文件执行,“哈尔滨运兴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等1043家企业(含外埠企业277家)被评为不合格企业,其中:黑龙江省华飞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等105家企业(含外埠企业64家)因连续两年被评为不合格企业,按规定予以清出我市建筑市场”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执行最新相关信用评价文件的截止日期同评标之日,评标之日后更新的信用评价文件不适用于本项目)。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7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
3.8投标人授权代理人或企业法人参加招投标活动的,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06月14日09时00分00秒---2023年06月20日16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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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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