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省特检院检验平台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3500]FJYS[GK]2019158
一区一期S2楼4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
| 1 |
| 2459200 | 49184 |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包:1明细 描述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18年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通知》(银发〔2019〕41号),投标人若无法提供开户许可证的,可提供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的规定。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要求以此项为准)强制认证证书 投标人所投产品国家若有其他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3C认证、节能清单产品、进口产品管理、信息安全产品管理等),必须提供相关的有效证明文件或证书。强制认证证书 投标人所投产品国家若有其他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3C认证、节能清单产品、进口产品管理、信息安全产品管理等),必须提供相关的有效证明文件或证书。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45.9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2月31日 18:25至2020年01月15日 18:25(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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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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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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