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招)轮台县长城聚源燃气有限公司拉依苏直供管道工程项目管材采购采购招标公告 |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招)轮台县长城聚源燃气有限公司拉依苏直供管道工程项目管材采购(WZ20230705-0137-8223-B1)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无缝钢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 1 | 管线钢无缝钢管\Φ355.6×8mm L360N/X52N GB/T 9711 | 595.94 | 吨 | 包1-无缝钢管 | ||||
| 2 | 管线钢无缝钢管\Φ273×8mm L360N/X52N GB/T 9711 | 49.59 | 吨 | 包1-无缝钢管 | ||||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审计报告:提供上年度的审计报告 3.1.7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8 本次供货周期为一个月。 3.1.9 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的授权书,以及代理商的营业执照。 3.1.10 代理商必须满足第一批货10天内到达施工现场管材不低于100吨,第二批20天内到达400吨,剩下全部发齐。 3.1.11 供货商承诺在制造前,提供制造图纸及技术文件至采购方进行审查。 3.1.12 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并提供近3年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产品无不良应用记录。 3.1.13 投标商须提供特种设备许可证及涵盖标的物的型式试验证书,代理商需提供所代理的生产商的相关证书 3.1.14 本次招标一个生产商只能指定一家代理商参加此次投标,多个代理商代理同一家产品的不能同时参加此次投标 3.1.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6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15日 9:00时至2023年6月22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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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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