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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土建施工总承包风水电设备动力照明配电箱(柜)含智能照明系统采购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2020-01-02
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电务电化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二十四局集团福建铁路建设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州市轨道交通 5号线工程土建施工总承包风水电设备动力照明配电箱(柜)含智能照明系统采购项目进行邀请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州市轨道交通 5号线工程土建施工总承包风水电设备动力照明配电箱(柜)含智能照明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MGC-CG-2019004

一局集团电务电化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二十四局集团福建铁路建设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件号

名称

分标段

控制价

(人民币元)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元)

备注

B01#

动力照明配电箱(柜)含智能照明系统

二标

6724640

230000

三标

3847200

车辆段

1162100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投标人是设备材料的生产厂(或具有本项目使用品牌的项目唯一授权)或其本项目唯一授权代理商。3.2所投品牌的要求:满足业主设备材料入围品牌的要求,投标品牌须有近三年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对应产品供货业绩。其中: B01#动力照明配电箱(柜)含智能照明系统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3.3履约信用要求:投标品牌及设备材料的生产厂或其授权代理商未被列入失信名单且经查询信用信息不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作为记录依据。3.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破产状态,即投标人应处于正常的营业状况。3.5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财务审计报告。3.6投标人或其法人代表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3.8不接受在中国铁建、中国电建内部单位处罚期内和履约情况不到位的投标单位。

三、投标截止时间:

2020年03月03日 10:45

四、开标日期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03月03日 10:45

开标地点: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五、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01月06日 09:00至2020年01月2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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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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