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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华电吐鲁番市鄯善抽水蓄能电站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专题报告内审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3-06-15

(招标编号:CHDTDZ028/22-QT-012)

一、   招标条件

新疆华电高昌热电有限公司项目新疆华电吐鲁番市鄯善抽水蓄能电站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专题报告内审服务(第二次)已由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新疆华电高昌热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吐鲁番市鄯善县境内

2.2.项目规模:鄯善抽水蓄能电站初拟装机容量1400MW,一等大(1)型工程,厂房安装4台单机容量350MW立轴单级混流可逆式水泵水轮机组。电站枢纽工程由上、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 补(充)水设施及开关站等建筑物组成。上、下水库为新建水库, 调节库容均约700万m,挡水坝型上水库采用沥青混凝土面板堆石坝、下水库采用沥青混凝土心墙坝,对应的最大坝高分别约为85m和45m。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详见技术规范 书。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28/22-QT-01201

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专题报告内审服务

依据国家和行业现行相关规程规范,开展新疆华电吐鲁番市鄯善抽水蓄能电站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专题报告审查咨询服务,出具审查意见等工作;具体要求见技术规范书。

500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专题报告内审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需具有2项及以上(完成或正在进行的项目均可)项目装机1000MW及以上的常规水电工程或抽水蓄能工程预可行性研究阶段或可行性研究阶段审查或咨询工作业绩,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6-15 15:10到2023-06-22 17:00。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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