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集团
神东煤炭内蒙境内7个矿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2023-06-15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神东煤炭内蒙境内7个矿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303173,招标人为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东煤炭分公司,项目单位为:生产管理部,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矿安〔2022〕132号)和《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加强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内能安监字〔2022〕1354号)要求,煤矿企业和煤矿要全面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需提前委托单位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编制普查报告。

本项目采购神东煤炭内蒙境内7个矿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和报告编制服务。7座矿井分别为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境内的上湾矿煤矿、补连塔煤矿、金烽寸草塔煤矿、布尔台煤矿、寸草塔煤矿、乌兰木伦煤矿和柳塔煤矿。主要工作包括开展7个矿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制定治理方案,编制普查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

服务期限(合同期限):合同签订后5个月。

质量要求:服务质量须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

安全要求:安全责任主体为投标人。

付款方式:7个矿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通过公司组织专家评审,提交矿井使用后一次性结清费用。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①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②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资质证书(资质类别:勘查)。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编制服务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范围。另须提供每份业绩合同对应的至少一张增值税发票和增值税发票对应的查询截图(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否则按无效认定。查询截图须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截取)。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统一客商门户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6-16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6-21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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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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