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鑫源烟草薄片有限公司购置电动平衡重式叉抱车及电动搬运车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75-230JOC004167)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
一、招标条件
本江苏鑫源烟草薄片有限公司购置电动平衡重式叉抱车及电动搬运车项目(招标项目编号:0675-230JOC004167),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企自筹,招标人为江苏鑫源烟草薄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合法身份的文件复印件);
2、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评标时发现不满足前述规定,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名录的投标人,提供“在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承诺书,承诺书上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可为产品制造商或其代理商;投标人所投的电动平衡重式叉抱车必须是同一品牌,所投的电动搬运车必须是同一品牌。如果投标人为代理商,则必须具有制造商(如投标产品为进口品牌,也可以是制造商驻中国办事机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授权书中明确品牌型号,投标文件正本及副本中提供制造商针对此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或复印件。进口产品制造商在中国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办事机构视为制造商。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如授权两个及以上代理商,则投标均无效;如设备制造商投标,则不能再授权代理商参与本次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06月16日09时00分00秒---2023年06月28日17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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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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