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三热电厂
车辆(通勤车)租用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0-01-3032 )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一、招标条件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三热电厂车辆(通勤车)租用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三热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三热电厂位于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兴胜镇,职工通勤人数约300人。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履约期间招标方每年对上年度服务进行考核,若考核结果不合格,招标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招标范围:
1.包头第三热电厂职工通勤任务需要通勤车七辆,分为运行值班通勤和正常班通勤。
2.运行值班通勤车每日往返东河区,分四班运行,每班两车次。正常班通勤车工作日往返一次,每日五车次。
3.正常班通勤车周六日、节假日安排两辆,一辆往返东河区,一辆往返昆区、青山区。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规模:2×300MW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条件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不得在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和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有不良记录;
5、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二)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具有近五年(合同签订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今)至少1份客车出租合同业绩(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月8日10:00起至2020年1月14日17:00止。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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