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机关事务管理处招远市机关公务车辆租赁、包车定点
服务机构选定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招远市机关公务车辆租赁、包车定点服务机构选定
二、采购项目编号:招远政采【山东建招】服务2017006号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 项目名称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 | 小型客车租赁、包车服务机构选定 |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投标人须在烟台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须涵盖本次招标内容(汽车租赁),非烟台市注册的投标人须在烟台市设立具有合法营业执照的分公司或支公司;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6)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 | 大中型客车包车服务机构选定 |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须在烟台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须涵盖本次招标内容(包车客运),非烟台市注册的投标人须在烟台市设立具有合法营业执照的分公司或支公司; (2)具有山东省或烟台市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县际包车客运或市际包车客运或省际包车客运)(如投标人注册地不在烟台市,须同时在烟台市设立具有合法营业执照的分公司或支公司,并取得山东省或烟台市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县际包车客运或市际包车客运或省际包车客运);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7)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7年7月28日8时30分至2017年8月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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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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