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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南路站盾构、凤马盾构、马鞍山公园站盾构、花城街站盾构四个站点临时用电项目(土建劳务分包)采购公告
2023-06-25

凤凰南路站盾构、凤马盾构、马鞍山公园站盾构、花城街站盾构四个站点临时用电项目(土建劳务分包)

采购公告

 

广州南方电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广州竣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代理单位,就凤凰南路站盾构、凤马盾构、马鞍山公园站盾构、花城街站盾构四个站点临时用电项目(土建劳务分包)进行公开综合采购。详细内容如下:

一、采购项目信息:

1.1采购人:广州南方电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1.2项目名称:凤凰南路站盾构、凤马盾构、马鞍山公园站盾构、花城街站盾构四个站点临时用电项目(土建劳务分包)

1.3采购方式:公开综合采购

1.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5采购应答文件有效期:递交采购应答文件截止时间起120天

1.6资金来源情况说明:自有资金

1.7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1.8预计采购金额:241.784万元。(含税3%)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凤凰南路站盾构、凤马盾构、马鞍山公园站盾构、花城街站盾构四个站点临时用电项目(土建劳务分包)所涉及的电缆敷设以及棚架搭设的劳务施工工作。

2.2采购范围:1、凤凰南路站盾构项目:提供配合该项目土建劳务(土建技工331工日,普工995工日)辅助工作合计(1326)个工日。

2、凤马盾构项目:提供配合该项目土建劳务(土建技工561工日,普工1684工日)辅助工作合计(2245)个工日。

3、马鞍山公园站盾构项目:提供配合该项目土建劳务(土建技工722工日,普工2169工日)辅助工作合计(2891)个工日。

4、花城街站盾构项目:提供配合该项目土建劳务(土建技工216工日,普工650工日)辅助工作合计(866)个工日。(按实际施工为准)。
  2.3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每个标段1名成交供应商。

序号

标段名称

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成交供应商数量N

成交权重

报价方式

结算方式

备注

1

凤凰南路站盾构、凤马盾构、马鞍山公园站盾构、花城街站盾构四个站点临时用电项目(土建劳务分包)

241.784

/

1

第1成交供应商成交权重100%;

按下浮率(%)进行报价。报价最多保留2位小数。

工程完工后,按实际发生的工日数量审核结算。最终结算款=∑各工种按实际发生的工日数量*计日单价(元/工日)*(1-成交下浮率)作为审定结算价。


合计

241.784







2.4土建劳务工种及预算单价:

分包工程名称

工种

工日单价(含税)

03PW16220006-0020凤凰南路站盾构

土建技工

480.00

普工

280.00

03PW16220006-0021凤马盾构

土建技工

480.00

普工

280.00

03PW16220006-0023马鞍山公园站盾构

土建技工

480.00

普工

280.00

03PW16220006-0031花城街站盾构

土建技工

480.00

普工

280.00

2.5承包方式:在合同范围内按现场实际需要,完成土建作业劳务用工工作,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

2.6质量要求:

要求质量控制目标: 规范达标、绿色可靠、文档齐全、零缺陷作为质量总体目标。杜绝重大设备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确保工程无永久性缺陷。满足国家、行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质量标准、控制标准和验收规范,在质量管理过程中达到或超过质量标准,通过各级验收合格并完成启动投产。

要求安全控制目标:杜绝人身死亡事故、杜绝人身重伤事故。

要求现场文明施工目标:按照《基建安全管理业务指导书》的要求和标准布置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设施,根据《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作业现场智慧安全监督办法》的要求开展作业现场智慧安全监督工作,创造良好和规范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按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及工程所在地电网公司有关要求和标准。满足南方电网公司标准设计和典型造价、绿色电网建设行动指南要求。承包商要执行南方电网公司及南方投资集团规章制度,全面开展标准建设工作。

2.7计划工期(或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发布的开工日期为准,相应竣工日期根据实际开工日期顺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序号

资格条件

凤凰南路站盾构、凤马盾构、马鞍山公园站盾构、花城街站盾构四个站点临时用电项目(土建劳务分包)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

供应商没有在项目所在地政府、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及广州南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不接受投标、市场禁入,且未解除的。

3

供应商应保证在采购过程中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不存在伪造、变造、涂改等弄虚作假、违法违规行为。(按标准格式提供“采购应答行为承诺函”)

4

不接受联合体。

5

具备施工劳务资质。

6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7

安全质量要求:自报价截止日前180天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重大人身死亡事故,90天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人身死亡事故。自报价截止日前3个月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6个月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一年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特大质量事故。(提供承诺书)

8

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关于本单位营业执照信息、发起人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分支机构信息、变更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内容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截标前 90 天内网站自动生成的 上述所有要求的PDF 文件)。

一、企业诚信行为要求:

(1)供应商被纳入南方电网公司、广东电网公司、广州供电局廉情预警名单范围内,未完成评审的,由评审工作组在初评环节予以否决;未定标的,由原评审工作组重新评议,对被纳入南方电网公司、广东电网公司、广州供电局廉情预警名单范围内的供应商作否决报价处理。

(2)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扣分处罚实施细则》和《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行贿行为记录及处置办法》,被南方电网公司实施不接受投标或市场禁入处理的供应商,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审的,作否决报价处理,尚未发出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成交资格处理。

二、资质证书要求:

各供应商在采购应答文件(响应文件)中提交的资质证书(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查询截图)应在有效期范围内。如资质证书(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查询截图)显示有效期届满但未办理延续的,应同时在采购应答文件(响应文件)中提交本单位企业资质的核发单位(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资质延续有关政策的网页发布截图,否则视为资质证书不在有效期内,作否决报价处理。

属于政策上支持可延续资质证书有效期的单位:

(1)在国发〔2021〕7号文件决定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范围内的,执行国发〔2021〕7号文规定“自2021年7月1日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止,国发〔2021〕7号文件附件所列资质证书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的,统一延期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

(2)不在国发〔2021〕7号文件决定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范围内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定资质延续有关政策;由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执行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资质延续有关政策。

 

四、采购文件获取

4.1本项目在平台实施电子化采购。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报名时间内在平台提交报名资料,无须现场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4.2报名时间:2023年06月26日09时00分00秒至2023年06月30日16时30分00秒

4.3获取采购文件流程:供应商登录平台提交报名资料并填写供应商信息(信息至少包括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和邮箱),待采购代理机构受理确认后,点击购买采购文件并提交订单(支付方式选择“电汇”),待采购代理机构复核通过后才可下载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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