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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农村电商业务外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2023-06-26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农村电商业务外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1. 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农村电商业务外包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NO.TZPOST-FW-23038

  2.2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农村电商业务外包采购项目

  2.3 项目规模:本项目分为1个标包,拟中标一个供应商。本项目预估总采购额199.04万元(含税)。

  2.4 招标项目一览表:

  合同包号

  序号

  服务名称

  具体业务分项

  服务内容及要求

  计量单位

  报价要求

  评分权重

  服务期限

  预计采购量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金额

  (万元)

  合同包一

  1-1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2023年市本级农村电商业务外包

  站点维护

  根据甲方提供的频次和标准,对邮乐购站点进行日常巡店、维护工作,记录站点需求和市场情况,解决或反馈站点邮乐相关问题,进行业务传达、宣传和指导;按照甲方提供的要求,开发邮乐购新站点;

  个

  ≤13.2元/月/站点

  6%

  1年

  月维护站点700个

  11.09

  1-2

  商品销售支撑-分销部分

  1、每人维护站点数不超过90个;

  2、至少提供8人用于地推建设和商品销售支撑;

  3、地推人员为专职人员;

  4、地推相关人员需有快消品等相关从业经历,有一定的专业性;

  5、有一定的销售沟通能力,可以完成相应的产品推荐及销售支撑和售后服务;

  6、根据采购方要求,将采购方商品推荐给团购大客户及邮乐购站点。

  元

  ≤2.8%

  40%

  预计全年销售额2900万元

  81.2

  1-3

  商品销售支撑-零售部分

  1、负责对接邮掌柜和金融网点等开展团购的团长,常态化开展社区团购支撑及零售业务支撑;

  2、至少提供3人用于零售业务发展支撑;

  3、相关人员需有快消品等相关从业经历,有一定的专业性;有生鲜团购销售经验的最佳;

  4、主要做好相关销售渠道的支撑,如邮政相关APP如邮乐优鲜、邮乐小店、邮乐直播等渠道。

  元

  ≤3.5%

  12%

  预计全年销售额650万元

  22.75

 

  1-4

  站点商品配送业务

  1、配送服务:负责台州市椒黄路区域范围内的商品配送工作,同时负责临时性的超区域配送工作。配送工作包括商品配货、商品装卸货、商品运输等;

  2、分拣服务负责将对应销售单据的对应商品分拣并且按照要求打包并放置指定地点;

  3、装卸及搬运业务:负责仓库内的商品配货、商品装卸货、商品搬运等。

  件

  ≤2.1元/件

  42%

  预计全年订单40万件

  84

  注:采购数量根据服务期内实际业务量据实结算,招标人不作承诺。

  2.5 投标人须以“合同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且以“合同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不接受选择性报价。

  2.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7 服务期限:1年,服务期满前三个月经双方协商无异议后,合同可再续签一年(续签工作由本单位采购权限内根据采购流程规定进行)。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招标人由于业务规划和流程改变等原因,需改变原合同业务外包模式的,则合同自动终止。

  2.8 报价:本项目投标报价设单价最高限价,投标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本项目的税费、人工费以及相关承包费、运输费、管理费、人员费用、各类税金、保险费、劳务费等一切费用,若应答人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报价要求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9 招标人资源配置及其他补充内容:生产所需的场地及相关费用、车辆、车辆油耗及维保、生产设备(叉车、地牛等)、水电、业务材料等耗材由采购人提供。其中:设定油耗上限为15万元/合同年,超额部分由供应商承担;当前办公场地为邮政自有且无分户表,暂不设定水电费上限。

  2.10 服务区域及办公地点:台州市本级区域(椒江、黄岩、路桥),特殊情况下需跨县市配送商品。办公地点为台州市黄岩区江口街道应家山路邮政速递物流中心。

  2.11 取数路径:

  1-1:站点取数路径为邮乐OPC系统取数,可直接系统取数站点巡店签到明细。

  1-2:商品销售支撑-分销部分取数路径为邮政DMS系统,即农资配送系统,根据销售金额按月取数。

  1-3:商品销售支撑-零售部分取数路径有邮乐OPC系统,可取数市本级相关销售数据。

  1-4:站点商品配送业务取数路径为邮政DMS系统,按月取数当月销售商品件数,即为配送服务件数

  2.12 技术和服务标准:详见合同草案及附件1、2、3。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

  3.2 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3 投标人2020年01月0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应具有类似农村电商外包服务的业绩。

  3.4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截止开标时间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5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6 被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项目。

  3.7 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3.9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4. 报名材料提交及招标文件获取事项

  4.1 获取方式:线上购买。

  4.2 购买时间:2023年6月26日至2023年6月30日(法定公休日和公共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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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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