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学交通建设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寻乌县智能制造科技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D14地块8#、9#厂房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中化学交建市政公司-寻乌县智能制造科技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D14地块8#、9#厂房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钢筋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化学交通建设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寻乌县智能制造科技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D14地块8#、9#厂房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钢筋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ZHXJJSZ-XWZZYXM-WCZB-23-06-001)。招标人为中化学交通建设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标段(包)编号:ZHXJJSZ-XWZZYXM-WCZB-23-06-001/01
标段(包)名称:中化学交建市政公司-智能制造科技园项目-钢筋采购(招标)-标段包01
招标内容及范围:各类规格钢筋,详见招标公告
2.2 交货期: 以招标方实际要求为准。
2.3 交货地点: 智能科技园项目施工现场
2.4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1.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 执行GB/T 1499.1-2017国家标准及其引用标准。其中:牌号:HPB300;表面形状:光圆;级别:I;公称直径6~10mm。 1.1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执行GB/T 1499.1-2017国家标准,还应符合GB2101-2017有关规定。其中:按I类包装类别,盘卷状态1000Kg≤每盘≤2000Kg;直条状态2000Kg≤每捆≤2500Kg,定尺长度9米或者12米。 1.2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执行GB/T14981-2009国家标准。公称直径6-12mm允许偏差正负0.3mm,14-22mm允许偏差正负0.4mm;外形不圆度:≤0.4mm。 1.3 交货时数量验收方式:成盘卷状态包装的盘条按实际重量过磅交货(检斤);直条状态捆扎包装的圆钢按国家标准规定的理论方法计算重量(检尺)。 1.4 检查及验收执行GB/T 1499.1-2017标准及TB/T3432-2016,钢筋的复验与判定应符合GB2101-2017的规定。 2.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 执行GB/T 1499.2-2018国家标准及其引用标准。其中:牌号:HRB400EE;表面形状:月牙肋;公称直径:8~40mm。 2.1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执行GB/T 1499.2-2018标准,带肋钢筋表面轧上牌号标志、厂名和直径数字,直径不大于10mm的钢筋,可不轧制标志,可采用挂标牌方法;还应符合GB2101-2017有关规定。其中:按I类包装类别,盘卷状态1000Kg≤每盘≤2000Kg;直条状态2000Kg≤每捆≤2500Kg,定尺长度9米或者12米。 2.2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除执行GB/T 1499.2-2018/XG1-2009国家标准外即:对钢筋碳当量尚应符合HRB400EE不大于0.50%,生产工艺为微合金化生产工艺,不得采用余热处理(高压穿水)工艺。 2.3交货时数量验收方式:成盘卷状态包装的盘螺按实际重量交货(检斤);直条状态捆扎包装的螺纹钢按国家标准规定的理论方法计算重量(检尺)。 2.4检查及验收执行GB/T 1499.2-2018标准及TB/T3432-2016,钢筋的复验与判定应符合GB/T17505-2016的规定。 并且符合发包方及甲方质量标准要求。
2.5 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的企业注册资本生产厂家600万元及以上,代理商在500万元及以上,经营相关业务 1 年以上; 3.1.2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国家有关部门、行业要求必须取得的质量、计量、安全、环保认证; 3.1.3 生产能力要求:产能需满足采购物资需求; 3.1.4 财务能力要求:必须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 ,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 3.1.5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符合国标及设计和现场实际施工的需求 ; 3.1.6 环保要求:生产设备符合国家及当地环保要求; 3.1.7履约信用要求:履约信用良好,近年经营活动中无生产安全、质量和环保事故、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 3.1.8 其他要求: 3.1.8.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8.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相应工程标段承包人或者承担本项目的设计、监理单位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 (3)被责令停业的; (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企业处于停产、停业、歇业或破产状态的; (6)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生产企业与其代理商;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7)申请人被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和所属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良企业(个人)名录”或“供应商黑名单”中,不得参与投标。 3.1.8.3投标人需具备:小规模纳税人或一般纳税人; 3.1.8.4投标人报名需提供材料:(以下文件必须具有有效性)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2)纳税人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近2年内相关业绩证明文件(加盖企业公章); 3.1.8.5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对同一包件投标的,将视为废标; 3.1.9符合上述条件,经采购人审查合格后,方可参与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招标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投标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招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是否接收联合体: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4. 注册、登录
|提供投标人注册、购买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澄清说明和补正等功能。
投标人须访问|标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等有关操作。
5. 招标报名
是否需要招标报名: 否 是
5.1 报名时间:
从2023-06-29 15:00 起至 2023-07-04 18:00止(北京时间)
5.2 报名方式:
注册通过后,潜在投标人请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点击【在线报名】,上传(3.1)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的资料,点击【提交】,等待申请通过。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获取时间
从2023-06-29 15:00 起至 2023-07-04 18:00止 (北京时间)
6.2 购标
是否需要购标: 否
是否需要购标:是
售价信息:500
6.3 获取方式:
在|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路径:【投标管理】-【购买文件】。
在|下载招标文件,下载路径:【投标管理】-【文件下载】。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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