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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2023年—2024年智联业务咨询与技术支撑服务集中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2023-06-29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2023年—2024年智联业务咨询与技术支撑服务集中招标项目】(招标编号:【DXCG-SCTT-SC-20230601】),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鼎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本次采购范围为省公司及全省21个市州分公司的智联业务咨询与技术支撑服务,包括:配合开展商机分析、配合开展项目评估、配合技术方案撰写、招投标支撑、项目管控支撑、业务流程配合、项目交付与运行配合、客户服务资料编制、配合开展资料收集处理与归档、配合支撑铁塔视联平台定制开发(仅适用于标段一:省公司)、协助招标人处理其他综合性事务等。同时需根据招标人需求,对重点项目投标提供必要的现场支撑。

1.2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详见下表:

标段

区域

合同有效期起始日期

合同有效期终止日期

本轮采购服务期

备注

标段1

省公司

2023年8月16日

2024年12月31日

16个月15天

若合同签订完成之日晚于起始之日,则合同起始日期为签订之日

标段2

成都

2024年1月1日

12个月

标段3

宜宾

2023年8月1日

17个月

标段4

阿坝

2023年8月1日

17个月

标段5

凉山

2023年11月1日

14个月

标段6

广元

2023年8月1日

17个月

标段7

广安

2023年8月1日

17个月

标段8

自贡

2023年10月10日

14个月21天

标段9

内江

2023年10月19日

14个月12天

标段10

德阳

2023年11月17日

13个月13天

标段11

南充

2023年12月1日

13个月

标段12

甘孜

2023年12月1日

13个月

标段13

乐山

2023年8月1日

17个月

标段14

雅安

2024年1月1日

12个月

标段15

泸州

2023年8月1日

17个月

标段16

资阳

2024年1月1日

12个月

标段17

绵阳

2023年11月1日

14个月

标段18

巴中

2023年8月1日

17个月

标段19

攀枝花

2024年1月1日

12个月

标段20

眉山

2023年8月1日

17个月

标段21

遂宁

2023年9月10日

15个月20天

标段22

达州

2023年8月1日

17个月


1.3本次集中招标采用【混合招标】的方式,本项目共划分22个标段:标段1划分3个份额,中标人数量为3个,其余标段不划分份额,中标人数量为1个。所有标段兼投兼中,允许投标人对所有标段投标,单个投标人最多可中标22个标段。标段及份额划分如下:

标段

服务区域

采购预算金额(不含税,万元)

采购预算金额(含税,万元)

中标人数量

中标份额

标段1

省公司

365.09

387

3

50%

28%

22%

标段2

成都

216.98

230

1

100%

标段3

宜宾

94.33

100

1

100%

标段4

阿坝

87.73

93

1

100%

标段5

凉山

66.03

70

1

100%

标段6

广元

66.03

70

1

100%

标段7

广安

60.37

64

1

100%

标段8

自贡

57.54

61

1

100%

标段9

内江

55.66

59

1

100%

标段10

德阳

53.77

57

1

100%

标段11

南充

51.88

55

1

100%

标段12

甘孜

49.05

52

1

100%

标段13

乐山

47.16

50

1

100%

标段14

雅安

47.16

50

1

100%

标段15

泸州

42.45

45

1

100%

标段16

资阳

39.62

42

1

100%

标段17

绵阳

35.84

38

1

100%

标段18

巴中

34.9

37

1

100%

标段19

攀枝花

21.69

23

1

100%

标段20

眉山

20.75

22

1

100%

标段21

遂宁

19.81

21

1

100%

标段22

达州

12.26

13

1

100%

总计

1546.1

1639

/


1.4预估规模:本项目预估不含税金额为1546.1万元,增值税税率为6%,预估含税金额为1639万元。

1.5服务地域:四川省。

1.6质量、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应要求。

1.7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各标段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金额(元),如下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标段

服务区域

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金额(元)

标段1

省公司

3650900

标段2

成都

2169800

标段3

宜宾

943300

标段4

阿坝

877300

标段5

凉山

660300

标段6

广元

660300

标段7

广安

603700

标段8

自贡

575400

标段9

内江

556600

标段10

德阳

537700

标段11

南充

518800

标段12

甘孜

490500

标段13

乐山

471600

标段14

雅安

471600

标段15

泸州

424500

标段16

资阳

396200

标段17

绵阳

358400

标段18

巴中

349000

标段19

攀枝花

216900

标段20

眉山

207500

标段21

遂宁

198100

标段22

达州

122600

总计

15461000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依法设立: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须提供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2控股管理关系: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2.3财务要求:

标段1-2:投标人应提供2020年和2021年度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且营业收入值不低于300万元(含)。

标段3-22:投标人应提供2020年和2021年度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且营业收入值不低于50万元(含)。

注:(1)成立日期满足规定年份的,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原件备查。(2)投标人若因成立年限不足,无法全部提供本项要求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则提供成立后满足本项要求的财务审计报告和成立当年度盖章的财务报表扫描件,以对应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中相应数据进行评审。(3)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报告正文签字盖章页、利润表。财务报表需提供成立当年度盖章扫描件,至少包含利润表。原件备查。(4)如分公司投标,分公司未单独出具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提供其总公司的财务报告(仅作为分公司财务数据已经过审计的依据)。若涉及具体财务数据的评审(如营业收入、净利润等),须以经审计的分公司的具体数据为准,财务报告中未体现经审计的分公司财务数据的,评审财务数据时不予认可。

2.4类似业绩:

标段1-2:投标人须具备自2020年1月1日(含)至招标公告首次发布之日时间范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类似业绩,且累计业绩金额不低于200万元(含)。

标段3-22:投标人须具备自2020年1月1日(含)至招标公告首次发布之日时间范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类似业绩,且累计业绩金额不低于50万元(含)。

注:①类似业绩范围:信息化咨询、信息化设计、信息化技术支撑服务类项目;②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项目名称、服务内容页、金额、签署单位、签署日期及签字盖章页等内容)、每个合同项下必须提供至少一张发票。合同中有明确金额的则以合同金额为准(固定金额或框架合同金额均可,以签订的合同金额含税金额为准,无须提供订单或发票);合同中未能体现明确金额的需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订单或发票(评审时以订单或发票累计金额为准,若同时提供订单和发票,以发票为准),发票开具时间不得早于合同签订时间。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可。③如证明文件模糊不清或缺失的,视为无效业绩;不提供、描述不清晰或无法证明属于同类业绩的,视为无效业绩。④本项目投标人之间的业绩为无效业绩。⑤以上纸质材料原件备查。

2.5其他要求:

(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本项目所要求的资质证书、业绩、人员等必须是投标方的:

A.如分公司投标,不得使用总公司的资质或者业绩;

B.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代表总公司投标本项目,且投标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总公司的,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认可;

C.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投标本项目,且投标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分公司的,则总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不予认可;

D.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质、业绩、人员等资料均不得通用。

E.如分公司投标,分公司未单独出具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提供其总公司的财务报告(仅作为分公司财务数据已经过审计的依据),但具体财务数据的评审,须以经审计的分公司的具体数据为准,财务报告中未体现经审计的分公司财务数据的,评审财务数据时不予认可。

2.6联合体: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不得存在的情形: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或对应投标标段所在地市)列入【全国/四川省/对应所投标段地市州级】“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或对应投标标段所在地市)列入【业务咨询服务类、业务技术支撑类】“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四川省级/对应所投标段地市州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11)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

说明:

1.上述“负责人”以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均指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上注明的人员。

2.不满足初步评审其中任意一项的投标将被否决。

3.招标人及评标委员会有权通过原件核查、第三方或网络数据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投标文件中的相关信息。若投标人存在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或围标串标行为,一经查实,则将否决其投标资格,已中标的,还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招标人供应商管理办法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和相应处罚。

具体初步评审标准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06月30日00时00分00秒至2023年07月04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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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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