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常村煤矿
单轨吊机车、电机车、卡轨车安全检测检验询比采购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常村煤矿单轨吊机车、电机车、卡轨车安全检测检验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潜在的供应商参加本次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常村煤矿单轨吊机车、电机车、卡轨车安全检测检验。
1.2 采购人: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常村煤矿。
1.3 采购代理机构:国阳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蓄电池电机车8台,卡轨车2台、柴油单轨吊6台、蓄电池单轨吊18台的检测检验,并出具合格的检测检验报告。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100%。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常村煤矿蓄电池电机车8台,卡轨车2台、柴油单轨吊6台、蓄电池单轨吊18台需进行检测检验
2.2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检测检验并取得检测检验报告。
2.3 服务地点: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常村煤矿。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相关国家标准。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服务商需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省级及以上应急管理部门或能源局颁发的安全生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中须包含钢丝绳牵引卡轨车、防爆特殊型蓄电池电机车、防爆特殊型蓄电池单轨吊机车、防爆柴油机单轨吊机车以及尾气(一氧化碳和氮氧化物)检测项目;同时应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2)财务要求:具有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年终审计财务报告。
(3)业绩要求:投标人需具有近三年(2020年1月至今)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业绩证明以合同为准)。
(4)信誉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时间:2023年6月30日12点00分起至2023年 7月3日12点00分(北京时间)。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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