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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局集团公司江门工程建设指挥部关于新建广州南沙港铁路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服务竞争性谈判二次采购公告
2023-07-02

广州局集团公司江门工程建设指挥部关于新建广州南沙港铁路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服务竞争性谈判二次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FWTP-2023-04

1. 采购条件

本建设项目新建广州南沙港铁路已由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和广东省人民政府以《中国铁路总公司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广州南沙港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总计统函〔2015〕1070号)和《国铁集团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广州南沙港铁路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发改函〔2021〕295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项目业主)为广州南沙港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人民政府及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50%,银行贷款50%,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江门工程建设指挥部。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新建广州南沙港铁路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二次采购。

2. 项目概况

2.1 建设项目地点:广州市、中山市、佛山市、江门市。

2.2 建设项目规模:新建广州南沙港铁路位于广东省南部,珠江三角洲中部地区。线路自广珠铁路鹤山南站(新建)引出,向东南方向经鹤山市雅瑶镇,江门市蓬江区,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中山市小榄、东凤、南头、黄圃等镇,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止于南沙港区,线路全长88.026公里,其中鹤山南站至南沙港站(DK0+000~DK79+383.87)新建双线长79.559km;南沙港站至南分区车场(NBDK0+000~NBDK8+467.05)新建单线长8.467km。

2.3 服务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本次采购服务项目全部工作之日止。

2.4 本次采购范围:

新建广州南沙港铁路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服务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及主要服务内容:

2.5.1 本次采购划分为1个标段;最高采购限价:22.8万元。

2.5.2 主要服务内容:(1)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及说明,其中包含:总则、应急预案体系、组织指挥机制、预防与预警、信息报告和通报、应急响应与措施、善后处置、监督管理、应急保障、附则、附图附件等;(2)编制环境风险评估报告,报告主要包括总则、资料准备与环境风险识别、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后果分析、现有环境风险防控和环境应急管理差距分析、完善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措施的实施计划、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等内容;(3)编制环境风险应急资源调查报告,主要包括企业环境应急工作开展概况、突发环境事件所需的应急资源、应急人力资源、设施装备、技术资源情况、其他应急资源情况等内容。响应人还需组织应急预案专家评审,并协助建设单位及时完成备案。

3.各标段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

3.1谈判响应人应为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在资质、业绩、财务、人员、设施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作能力。

3.1.1业绩要求:近五年(2018年7月~2023年7月)内承担过大中型铁路建设项目或类似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服务业绩。

3.1.2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2022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经营收入年平均500万元及以上;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

3.1.3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5年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工作经验,担任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项目负责人,具备承担本项目工作的能力,无不良行为记录。

3.2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承担过的有关服务工作中未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

(2)遵守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期、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情况。

(4)近三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任何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5)未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或铁道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

(6)未在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

(7)谈判响应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自递交谈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8)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布期。

(9)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公布期。

(10)未被列入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黑名单”且在公布期。

(11)未被纳入国铁集团“黑名单”且在公布期限内。

3.3 利益冲突

与本项目的施工单位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或直接利益关系。

3.4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 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间:2023年7月5日上午9时00分至2023年7月7日下午16时00分;

4.2 谈判文件获取方式:谈判响应人在获取谈判文件时,需提供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汇款凭证、相关联系人手机邮箱等联系信息,资料彩色扫描发送至邮箱gtsanzu@163.com,经我方工作人员审核确认后提供电子版谈判文件。

4.3 谈判文件每个标段(包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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