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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运量100万吨以上装卸点及部分车站安装车号识别设备(衡水车务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23-07-03

货运量100万吨以上装卸点及部分车站安装车号识别设备

(衡水车务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SCWD2023-0702

一、招标条件

货运量100万吨以上装卸点及部分车站安装车号识别设备(衡水车务段)工程已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衡水车务段,本次招标项目货运量100万吨以上装卸点及部分车站安装车号识别设备(衡水车务段)工程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衡水车务段所属任丘站、辛集站、衡水Ⅱ场等6处,资金来源为集团公司技术改造资金。

为提高现场作业效率和车号数据的准确性,降低室外工作人员人身安全隐患,实现生产岗位减员增效。结合现场作业实际情况,在货运量100万吨以上装卸点及部分车站安装车号识别设备,进一步提升生产作业效率,保障运输生产安全。

计划工期:91日历天,开工日期:2023年8月1日,竣工日期:2023年10月31日。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 1 个标段,标段号:CHSB-1。

2.招标内容

衡水车务段所属任丘站、辛集站、衡水Ⅱ场等6处新设45套车号自动识别设备(含天线、车轮传感器等配套设备);配套通信光缆、电源线路改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范围符合本次招标工程要求。

2.投标人须具备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近五年内(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五年内)已完成业绩:(1)具有铁路信息工程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不少于1项。(2)具有铁路营业线施工业绩。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或,铁路工程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经验。

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出具近三年(2020年-2022年)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表。未发生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收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等。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申请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的物投标。

8.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ma.gov,cn)中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9.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投标人未被纳入按照《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公布的失信行为“黑名单”。

11.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发售时间:2023年7月4日10时00分至2023年7月9日10时00分。招标人须通过(https://cg.95306.cn)电子招标系统进行注册、下载招标文件等操作。

2.汇款方式:投标人须在中国铁物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www.bidding-crmsc.com.cn)完成注册。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通过“投标管理”完成汇款,并在系统中上传缴费凭证。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个人网银或企业网银)。[发票开具:将按照“系统管理”公司信息中录入的开票信息开具标书款发票(投标人须及时更新公司信息),待开具成功后,投标人通过“投标管理”中“电票下载”自行下载标书款发票]。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标段件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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