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对【拓市电招】SEI中海油大榭石化聚丙烯项目闪蒸罐2台所需闪蒸罐2台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30725-2107-9050-B1 2.项目内容:【拓市电招】SEI中海油大榭石化聚丙烯项目闪蒸罐2台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 1 | 石化压力容器 | 2.00 | 台 | 包1-闪蒸罐 | |||||
4.交货期和地点:2024年3月31日、项目现场指定地点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易派客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未履行承诺的供应商纳入投标不诚信记录,在新一轮招标评标中予以扣分。对于未提供本承诺书的投标人,将按“否决其投标资格”处理。 2.本次招标只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需具有至少1套聚丙烯装置闪蒸罐的供货业绩。投标人应提供能证明业绩的合同复印件。业绩表仅需提供满足业绩要求的有效业绩,其内容至少应体现项目名称、设备名称、设备规格、设备材料以及签署和盖章页等。 4.本技术招标文件所附设备图中的元件厚度是设备需要的最小名义厚度,投标人报价时所依据的厚度或详细设计确定的名义厚度不得小于图中所注厚度 5.投标人须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至少为A2级压力容器设计许可证;对于已换新证的投标人,须持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至少D级压力容器设计许可证。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复印件 6.投标人须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至少为A2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对于已换新证的投标人,须持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至少D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复印件 7.闪蒸罐(包括焊接接头)内表面抛光至Ra1.6μm,投标人报价文件中需提交抛光方案 8.招标技术文件中设置的星号条款均为否决条款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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