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95/18-ZB-03)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新疆昌吉市滨湖路
一、招标条件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相关技改项目深度调峰工况下提高准东煤掺烧比例及经济性研究#1机组EPC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资本金与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2X3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 CHDTDZ095/18-ZB-0301 | EPC总承包工程 | 深度调峰工况下机炉高效耦合提高准东煤掺烧经济性与灵活性研究EPC总承包工程 | 10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EPC总承包工程】
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0万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提供(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至少1台套300MW机组及以上容量煤粉炉掺烧准东煤比例80%及以上改造业绩或掺烧准东煤比例80%及以上新机(新机指:制造并已销售的机组),(新机提供销售合同、和煤种设计资料;改造项目提供改造业绩合同的签字页、工作范围页和用户联系方式,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证明的则视为无效业绩)。
3.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A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电力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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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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