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市分行2023年-2026年保安服务采购项目已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市分行批准,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市分行,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 | 数量 | 估算金额(元) |
一标段:濮阳市分行机关和华龙区支行2023年-2026年保安服务 | 3年 | 935280 |
二标段:濮阳县支行2023年-2026年保安服务 | 3年 | 628560 |
三标段:南乐县支行2023年-2026年保安服务 | 3年 | 517680 |
四标段:清丰县支行2023年-2026年保安服务 | 3年 | 356400 |
五标段:台前县支行2023年-2026年保安服务 | 3年 | 345600 |
六标段:范县支行2023年-2026年保安服务 | 3年 | 666000 |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3.2项目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0年1月1日(以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签订保安服务同类的案例经验,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其他书面材料作为证明文件。
3.3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3.4财务要求:须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从信用服务栏进入)对列入失信惩戒对象(企业需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从个人信用栏进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有不良记录的, 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相关查询页或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投标人请于2023年7月6日至2023年7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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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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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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