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都安瑶族自治县澄江镇、大兴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2标)
1.2项目编号:DAZC2020-G2-80002-SYHZ
1.3项目地点:都安瑶族自治县澄江镇、大兴镇
1.4建设规模:实施规模共112.1458公顷(其中澄江镇红渡村等5个村29.8225公顷,澄江镇双加村等9个村29.6008公顷,大兴镇太阳村等8个村28.3635公顷,大兴镇丹江村等6个村24.359公顷),项目工程施工费总投资4676.06万元(其中澄江镇红渡村等5个村1295.71万元,澄江镇双加村等9个村1312.23万元,大兴镇太阳村等8个村1092.26万元,大兴镇丹江村等6个村975.86万元)。
1.5建设工期:60日历天
1.6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项目规划设计内的所有实施内容,资本投资除了项目前期经费和业主管理费外的所有经费,以项目投资方的方式进行投资建设,开展项目资金筹措、建设实施管理和项目竣工报备等全部内容。主要内容有:农民协调、现场拆旧区复垦施工、监理、复核、耕地等别评定、竣工验收、报备及后期管护等整体工作。中标人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本项目的要求对项目全过程负责并承担投资风险。
1.7投资模式:先由中标人100%投资实施,在项目竣工验收报备及指标交易后,招标人按合同约定方式进行本利返还。
二、投标人资格和要求
2.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及满足本项目的投资实力,投标人可为社会投资公司,但需与满足本项目的施工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或者具有投资实力和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
2.2施工单位应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施工单位必须满足:(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不接受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被违规通报备案的参建单位报名。
2.3 投标人熟悉农村基层的土地开发整理、土地复垦实际情况,对本项目进行过风险性评估,在开标前建议投标人和设计单位对项目进行过实地初步勘察,便于本项目各项实施工作将来顺利进行。
2.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自2020年01月15日08时00分至2020年01月2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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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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