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分公司分销农资配送及其他商品装卸业务外包项目
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2023.LNHY.PZ.04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新市分公司分销农资配送及其他商品装卸业务外包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阜新市分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阜新市分公司分销农资配送及其他商品装卸业务外包项目
2.2、服务地点:阜新市境内。
2.3、服务内容:阜新市分公司分销农资配送及其他商品装卸服务。
2.4、资金来源:自筹。
2.5、预算金额:39万元。
2.6、服务标准:合格,满足招标人合理需求。
2.7、服务期限:本合同有效期2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本项目供应商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2、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3、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3.4、近三年以来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3.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3.6、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次投标。
3.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8、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四、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7月7日8时至2023年7月11日16时(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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