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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矿山生态修复治理(2020年)门头沟区潭柘寺镇贾沟村(石灰石矿)和北村(页岩矿)治理勘查项目招标公告
2020-01-15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北京市矿山生态修复治理(2020年)门头沟区潭柘寺镇贾沟村(石灰石矿)和北村(页岩矿)治理勘查项目(项目名称) 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门头沟分局,现委托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进行公开比选,欢迎有兴趣的合格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名称:北京市矿山生态修复治理(2020年)门头沟区潭柘寺镇贾沟村(石灰石矿)和北村(页岩矿)治理勘查项目

2.2项目内容:甲方委托乙方在工程地点一定范围内设置工作区,开展勘查工作,为下一步工程的实施提供科学依据。

2.3比选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比选包。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勘查工期:自本合同开始签订之日开始工作, 至项目预算评审通过后10日内。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合格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事实为同一实体单位,但供应商相关证件、材料等单位名称不一致的,由供应商上级单位或省级机构出具证明文件后视为同一家单位);

3.2、供应商应具有自然资源部(原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甲级资质;

3.3、项目经理具有岩土工程或水文工程地质或水工环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4、近半年内具有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信誉要求:供应商2017年1月1日至今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未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或资产被查封和冻结或者处于破产状态,无因不良记录而仍被处在处罚期内停止投标等情况。

3.6、财务要求:提供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1月2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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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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