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慈林山煤业有限公司李村煤矿《煤层最短自然发火期》、《煤尘爆炸性、煤自燃倾向性鉴定》、《煤矿作业场所粉尘分散度、游离二氧化硅含量测定》报告编制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潜在的供应商参加本次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慈林山煤业有限公司李村煤矿《煤层最短自然发火期》、《煤尘爆炸性、煤自燃倾向性鉴定》、《煤矿作业场所粉尘分散度、游离二氧化硅含量测定》报告编制(采购编号:LAZCFW-2023-0405)。
1.2 采购人: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慈林山煤业有限公司李村煤矿。
1.3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潞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李村煤矿煤层最短自然发火期、煤尘爆炸性、煤自燃倾向性鉴定、煤矿作业场所粉尘分散度、游离二氧化硅含量测定的报告编制。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100%。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煤层最短自然发火期报告、煤尘爆炸性报告、煤自燃倾向性鉴定报告、煤矿作业场所粉尘分散度、游离二氧化硅含量测定报告的报告编制。
2.2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之内完成。
2.3 服务地点: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慈林山煤业有限公司李村煤矿。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证书(检测检验业务范围包含本次采购项目内容)。
(2)财务要求:具有2022年度经审计的年终审计财务报告。
(3)业绩要求: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至少提供一份合同)。
(4)信誉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时间:2023年07月13日10点00分起至2023年07月17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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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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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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